2016年11月30日 星期三
禁止宰殺、販售犬貓! 動保處最高可罰100萬元
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(下稱桃園市動保處)於去年10月間查獲桃園市平鎮區新光路某餐廳所販售疑似狗肉肉品,經送驗後確實為狗肉,已依動物保護法處五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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