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台灣在2014年底重修《食安法》,修正後黑心廠商最高可處8千萬罰金,致人於死最高2億元,若為法人身份可加重10倍,最高20億罰金,為舊法的3倍。政府加重罪責絕對是台灣人所樂見的,也期待新法規的效果,然而,2015年,眾多手搖飲料商家被衛生單位檢出農藥殘留超標,也爆出調味粉中摻入工業用碳酸鎂,今年則有不肖業者將過期雞鴨肉賣給下游小吃店等案件,違法廠商、店家仍然不斷現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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